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,“奢侈品”在很多女人们眼中,退化成一个“名牌LOGO”的世界。有人爱得深切,要惟LOGO马首是瞻;有人恨得入骨,把对LOGO的不屑发泄到整个时尚世界。你要修炼出什么功力,才能化解一切爱恨情仇,在这样一个LOGO世界里逍遥自在?
在我们被奢侈品行业慢慢熏陶长大的心里,一半人,陷入了与LOGO的疯狂恋爱。对LOGO的集体爱情,让很多女人对于各式各样的奢侈品LOGO都近乎演化到“不能拥有毋宁死”的疯狂地步。有人可以拿起一只平淡无奇除了GG花纹什么都没有的Gucci帆布钱包,爱恋地抚摸很久;刚刚找到工作的实习生,生活的梦想就是攒够4个月工资,买一只LV Monogram手袋。
另一半人,却“恨”从胆边生,时时标榜自己是个“无LOGO论者”。无论Marc Jacobs为LV做出什么样令人叫绝的创意手袋,他们都会觉得LV是恶俗代名词;明明YSL三个大字充满美学惊艳,却把人家鄙夷得无以复加……
当然,这样的两个极端,有可能在不同时间段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,变成我们探索时尚漫漫长路上的邪恶小插曲。是时候去面对它,彻底理清对LOGO的“爱恨情仇”了!
爱LOGO与恨LOGO 你是哪一族
首先,单讲对LOGO的“爱”,可没办法阐明女人们面对LOGO时的微妙心态。在“群体生活意识”极强的亚洲,大大的LOGO成为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,更被很多女性视为上流社会的象征,戴上身便可以吁口气自信满满地走出门了。一家日本调查公司拿出令人咂舌的调查结果:竟有94.3%的日本女性在其二十多岁时拥有过至少一件印有LV Monogram的产品。
而白领女郎们,多的是怀揣“人有我也有”的心态,为一只袋一双鞋拼命攒钱,如若不提一只带有C或者D或者G的LOGO手袋,简直无法走入办公室。更噩梦的是,就算手袋系出名门,却没用劳什子的双C双G等明显LOGO做装饰,那它就不具备登上台面的条件——因为没人认得出它!
对LOGO爱到盲目,孔雀般地炫耀,更是灾难。我见过一位“LOGO小姐”,上身一件布满F字母的风衣,配一条Monogram牛仔七分裤,再搭一双缀有D子母扣的高跟拖鞋。造型专家总提醒,一身打扮不要超过三个颜色,但要是超过两种LOGO,更惨不忍睹。
LOGO之恨,就是件颇具讽刺的事了。奢侈品牌原本只属于少数人的生活,如今却携着引人瞩目的LOGO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,千人一面还是其次,最怕便是这枚LOGO的拥簇凑巧全在社交黑名单上。90年代初的BURBERRY,大刀阔斧推行品牌经典的格纹图案LOGO,格纹比基尼乃至格纹婴儿推车陆续跟进。在全球零售大出风头之余,格纹在英国却成为足球流氓和3版女郎们的专宠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英国最红夜店的保安看到戴着BURBERRY格纹帽子的客人,都会礼貌而坚决地谢绝其入场。
所幸公司在2001年聘得Christopher Bailey,这位自有主张的设计师频频推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成衣与配件,同时刻意回避名声有点坏的格纹元素,方使这个百年老牌不至于沦为第二个皮尔·卡丹。
如今,部分特立独行的时装人以及真正的OLD MONEY富裕阶层,自觉无需用LOGO来证明自己,更不想沦为路人中的一名,因此对其避之则吉。
还有一部分人,把LOGO看成着装打扮第一条大忌,一件LOGO单品再美也会被扫地出门。明明喜欢这奢侈品营造的花花世界,却只敢买回家去收藏,绝不敢穿出门去,生怕自己被认为恶俗没有灵魂,只能让人想起一味跟风的时尚牺牲者甚至挥金如土的俄罗斯游客。
极爱和极恨,对身体都不好,对时尚触觉,恐怕也没什么好处。谁会因为满身LOGO就变成时髦女郎,谁又能拒绝LOGO就学会低调奢华?对于时髦女郎而言,这种LOGO热闹不凑一凑极为可惜,至少要经历过,才会知道什么最适合自己。